2019年6月,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 。2020年4月,针对“窨井盖吃人”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的“四号检察建议”,则是以特殊的方式守护了老百姓“脚下的安全”。
磁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今年办理涉黑涉恶等案件时间和人员都紧张的情况下,适时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磁县支行和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了相关领域的检察建议。临近年底,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如何?是否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充分重视?带着问题,王宪丽一行人员走进上述单位进行走访座谈。
在座谈中,相关部门对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肯定,对检察建议的专业化、人性化充分赞许,并就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有效回复。
王宪丽在座谈中提出:“过去,检察建议刚性不足的后果,是落实反馈不够。检察建议数量不是目标,关键是质量、是落实。落实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今后,磁县人民检察院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所讲的,要“把天理、国法、人情融入到办案中,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