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大局中心工作,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1443”发展目标,以“3429”工作法为抓手,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建一流检察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服务大局,牢记使命勇担当
积极履职作为,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23件282人,批准逮捕171件20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91件763人,提起公诉436件602人。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准逮捕16件23人,提起公诉14件22人。从严惩处侵犯群众财产安全的盗窃、抢夺、故意毁财、集资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31件38人,提起公诉43件71人,追赃挽损2300万元。重点打击开设网络赌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批准逮捕23件34人,提起公诉31件74人。严格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对10家快递企业开展地毯式走访调查,筑牢寄递安全篱笆,防范利用寄递途径实施贩卖毒品等违法活动。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接待来信来访、网络信访151件次。落实最高检关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切实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司法救助贯穿办案全过程,办理救助案件16件,确保“应救尽救”,让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充分感受检察温度。
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持“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打好扫黑除恶“常规战”,办理涉恶案件3件11人。从严惩处以武某某为首的物流行业恶势力团伙,专案办理王某某涉黑组织中53名一般参与人员案件,快审快诉,法院已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同时,着眼长效常治,边扫边治边建,坚持“一案一分析,每案必建议”,用检察建议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通过与公安、法院的协调联动和精准打击,全县整体治安状况良好,平安磁县建设成效凸显。
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利益案件3件4人。建立与企业联系制度,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走访企业8次,开展法制宣讲,增强了企业法制观念,畅通了民营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假冒注册商标“红牛、脉动”案,案情复杂,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取证,追漏罪8起,维护了4家企业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做好民营企业“守护者”,在服务与监督中“安商暖企”。某知名电商多名快递员涉嫌犯罪,我院向该集团公司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集团高层专程到我院回复交流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完善监检协作,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积极配合纪委监委,适时提前介入案件调查5件次,筑牢案件证据关。受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提起公诉4件5人。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职务犯罪1件1人。为代表委员资格审查、公务员入职、干部提拔、村两委换届及表彰奖励等进行刑事犯罪查询11000余人次,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守护蓝天碧水,助力区域“颜值”提升。综合运用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与公安、法院协同配合,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在水库、河滩等地非法采砂、采矿和污染环境等犯罪行为,批准逮捕9件10人,提起公诉15件33人。对3家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查处一案、恢复一片、惠及一方。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常态化志愿服务”“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服务保障“省旅发大会”等县委中心工作,用“检察蓝”捍卫“生态绿”,助力磁县旅游品牌创建和城市形象提升。我院荣获全市“刑责治污”先进单位。
二、聚焦主业,拼搏实干勇争先
刑事检察提档升级。积极转变司法理念,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减少社会对抗,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不批准逮捕78人,较2020年提高95%;不起诉161人,较2020年提高160.65%;着力降低诉前羁押率,全市排名第一。全力提高诉讼质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呈向好发展趋势,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2.3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7.14%,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20.7%。强化侦查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纠正违法29件次,纠正遗漏犯罪14件,追捕、追诉20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纠正违法12件次,抗诉1件2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规范羁押场所管理,纠正违法29件次;严防社区矫正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纠正违法25件次;监督财产刑切实执行到位,纠正违法12件次。坚持把普法融入办案全过程,25篇报道在《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刊发。与高检院融媒体中心联合制作短视频《大学生痴迷小说参与盗墓获刑十年》,阅读量达9000万次。
民事检察提质增效。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8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改判2件,纠正程序违法14件次。关心关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9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19万元。持续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活动,立案查处6件。坚持办案说理两手抓,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强化释法明理,使案件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实现民事检察双赢多赢共赢。强化宗旨意识,多方努力调解结案一件涉案金额560元的“小”案,“小”案件“大”民生,办好一件件普通的“小”案,体现着检察人对法治的极致追求。
行政检察稳步提升。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0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6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针对土地执法与非诉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分别与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工作机制,在促进法院依法执行的同时,不断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行政检察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接受咨询,扩大行政检察在人民群众中的认知度。
公益诉讼检察亮点纷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诉前程序结案40件。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提升。以检察履职在山水间镌刻红色烙印,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英烈碑亭和14处红色革命文物实地踏查,建立文保档案,通过会议座谈、集中送达检察建议等形式,汇聚保护合力。就邯郸起义指挥部旧址保护问题发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让革命旧址诉说新故事。开展服刑人员退休金追缴工作,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9万元。与安阳市殷都区检察院主动对接,协商建立漳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并开展联合巡查,共筑冀南豫北生态保护屏障。
三、守正创新,笃行致远抓特色
以精心呵护,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批准逮捕13件21人,不批准逮捕2件5人,提起公诉10件16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8人次,心理疏导52人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通过法治进校园、开设网络微课堂等,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建立教职员工准入前科查询制度,构筑“防火墙”;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向相关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探索临界预防新机制,对构成犯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员,适时进行心理干预和法治教育,预防违法犯罪发生;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与县妇联联合签署《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实施方案》,定期开展相关活动;积极推进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和暑期防溺水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从各领域全方位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荣获“全市维权先进单位”。
以人民为中心,创建“321”工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目标,构建我院“办案+防控”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创建“321”工作机制,该机制被央视新闻频道专题报道。对疑难复杂案件坚持“一把手”包案,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隐患矛盾化解。借“智慧外脑”助检察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创新引领,打造“1366”党建品牌。“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让党建成为能动检察新引擎。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找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融合点,以党建高质量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打造了“1366”党建工作品牌。以一支部一主题为核心,打造“特色支部活动室”“党史主题展示馆”“磁州文化展示馆”等11个沉浸式党建阵地,成为干警探寻初心使命的精神家园,以“党建效应”激发“乘数效应”,实现了润物无声的队伍淬炼。先后获得10项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表彰,5件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工作经验被高检院推广。党建工作已成为我院一张闪亮的名片。
四、锤炼队伍,风雨兼程立潮头
以党史学习教育筑忠诚之基。坚持以上率下,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15次,构建“党组书记为全院干警讲、党组成员在分管部门讲、支部书记在本支部讲”的三级专题党课宣讲格局。“支部小课堂”每周定期开课,党员干警轮流走上讲台,以微课堂的形式交流所学所思所悟。开展党史学习专题读书会、党史知识竞赛、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等主题活动,以多载体丰富学习形式,拓展学习效果。同时,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办案全过程,听民声、办实事、解民忧、暖民心。群众先后送来六面锦旗,这是对检察干警的最大褒奖。我院被县委宣传部推荐为“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先进单位”。
以队伍教育整顿塑时代检魂。召开专题会议53场,先后6次组织全院干警到直南党史馆、129师兵工厂、县纪委监委廉政教育基地等地开展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128件实事彰显检察为民情怀,18项制度建设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英模代表李卫玲同志的事迹“韶华不负检察蓝”在河北广播电视台播出。“7·21”特大暴雨中,20名干警蹚着齐腰深的洪水奔赴后湾漳,为受困群众筑起生命堤坝,他们以担当和坚守彰显了新时代检察人的初心与忠诚。我们积极总结工作经验,2项被市教整办教整专刊刊发。我院是全市检察系统唯一被市检察院向省院推荐的“队伍教育整顿先进单位”。
以全面从优待警激内生动力。“严管更要厚爱”。院党组始终坚持从优待警,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完成22名干警职务职级晋升。院领导班子调整、检察官入额遴选、聘任制书记员招聘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公正推荐各类荣誉人选,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所有荣誉奖励向一线倾斜。队伍焕发勃勃生机,呈现出拼搏进取、奋楫争先的良好局面。
五、矢志不渝,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做到应请示必请示,应报告必报告,经常性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汇报工作。重大检察决策及时请示汇报,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交办的案件坚持首办责任制,指定专人办理。积极配合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邀请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听证会和“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取得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在人大代表中开展问卷调查,听取意见建议,并以此为导向制定检察工作问题清单、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