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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举报,有人大面积开垦草原!
时间:2021-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7月底,承办检察官再次来到案涉草原。经积极复垦,这里已是绿草如茵。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海拉尔区扎泥河三道桥以东、养鱼池东南铁道道口以西范围内,约1500亩草场被开垦并种上了农作物。海拉尔草原是呼伦贝尔大草原的组成部分,地质结构脆弱,薄薄的草皮下面就是漫漫黄沙或黄沙土,真正的黑土层只有20-30厘米,有的地方还达不到这个厚度,一旦草皮土层遭到破坏,美丽的大草原就要面临退化、沙化的危险。

  检察机关初步调查发现,这片草场原为天然牧草地,后被建设为人工草场,但由于人类长期的粗放经营和超载利用,已经出现了草地的退化和沙化,急需加强草原生态治理。

  2007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关于下达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投资控制指标和编报项目计划的通知》,海拉尔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决定在哈克村境内规划旱作人工草场,建设面积为3500亩,其中扎泥河三道桥以东、养鱼池东南铁道道口以西范围内约1500亩。当年,项目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2008年12月底,海拉尔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项目工程(即草场的后续使用和保护)移交哈克镇政府,最终由哈克村7组48户村民使用。但是,村民们违背了项目恢复草原生态、实现草原永续利用的初衷,由村委会代表48户村民与辛某签订了草场承包协议。协议约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按照项目的实施时间使用草场,不得改变草场使用性质。2010年项目期满后,可以种植经济作物。

  自2010年开始,辛某开垦草场并种上土豆等经济作物。2013年6月4日,海拉尔区农牧业局对辛某开垦草场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2013年7月15日前铲掉经济作物、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恢复草原植被,并处罚款2万元。虽被罚款,但辛某仍在这片草场上种植着经济作物。而哈克村村委会也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经海拉尔区检察院立案调查,这片草场为国家所有,哈克村并没有办理相应的土地手续,土地的承包费用也一直由当地48户村民均分。2020年4月8日,该院向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恢复草原植被。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及时采取措施,由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海拉尔分局向辛某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辛某恢复草原植被。整改过程中,相关行政单位对有不同意见的村民做了大量说服教育工作。同年6月底,辛某和村民们共同将1500亩草地退耕还草。

  办案之余,检察官与村干部座谈交流,进一步普及草原保护与草场承包的相关法律,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海拉尔区检察院将辛某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0年5月7日进行立案。经海拉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8月20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本报记者沈静芳)

  【评析】 本案中,检察机关立足于草原保护实际,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快速反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本案线索来自于群众匿名举报。面对大面积开垦草原事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在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官克服困难,从快查办案件,仅用10个工作日便查清了主要案件事实,并抢在春耕前期及时发出检察建议,避免了因案件拖延造成春耕生产投入等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延误恢复草原植被等新问题的产生。

  二、运用“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内蒙古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之初,就提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全过程。海拉尔区检察院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对林业和草原部门怠于履行职责行为制发检察建议,进行监督。林业和草原部门高度重视,抓住夏天雨季有利于恢复草原植被的机会,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2个月内就实现了对1500亩草场退耕还草,成效显著。

  三、坚持“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检察”的办案模式。因为恢复草原的迫切需要,对于违法行为人涉嫌刑事犯罪的,检察机关采取了在刑事立案前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方式,有效避免了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又将线索及时移送给公安机关,确保违法行为人受到刑事追究。

  (点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耀国、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高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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